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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们都说阿苏勒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不像一般孩子那样喜欢跳羊骑马背着木制小弓去草原上射雀儿,阿苏勒静的像是无风午后的海子,碧蓝的清波荡漾。蛮人把湖叫做海子,因为他们说湖是大海的儿子。阿苏勒总是静静地坐着,看着羊群如白云漫过山坡,看着篝火在夜空渐渐升起,最后化作冲天烈焰,看月初日落,草长莺飞。”
有时候程宇觉得自己的屁股摸起来很润,他有时候真想要是能够分身就好了,最好是分身还能变成女的,这样就能跳过恋爱这条他无法逾越的鸿沟去做成年人想做的事情了。
程宇也确实认真去想过自己草自己,可是好像以目前的科技来说无法实现,就算可以实现,自己估计也没钱。
还是钱,没钱感觉好像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是钱,钱,要是有钱就好了。
程宇最喜欢的古典名著应该是聊斋志异,因为聊斋志异真的很有趣。
路明非不管怎么做都无法让诺诺喜欢他,就像程宇不管怎么做也没法让她喜欢他。
可路明非有绘梨衣,至少有那么一个美丽凄美的女孩儿深深的爱着他,程宇努力在想自己生命中有那么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吗,他努力的想啊想啊,可是没有就是没有,但没有想,他希望有那么一个女孩儿深深的爱着他,就像《声之形》的女主西宫硝子,虽然她是一个聋哑人,虽然她并没有那么健全,但她美丽温柔更有一颗真挚滚烫勇敢的心,程宇想其实自己已经足够勇敢,遗憾却也没有办法。
他努力的想去补救这个遗憾,却没想到遗憾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糟,他很无力,已经拼尽全力了吗,还没有啊,可是完全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努力了,真要命,明明感觉自己还没有拼尽全力,却开始感到无力,一段错误的感情大概如此。
不知道为什么很难过,无法形容的焦躁,不想再回任何人的消息,脑海中隐现初很多过往,这种情绪每次都是这样来历不明。
【蔷薇】
每当林月窗前的醬薇绽开浅红的花蕾,她就知道又过了一年了,这株書薇和种下它的儿子又大了一岁,而她,又老了一些。
你在哪里?沂儿,我唯一的儿子。她打开从不离身的链坠,那里没有宋沂的照片,只有一张星系的图画,那银色的旋涡仿佛要吸去她的灵魂。她松弛的脸類在微微颤动,眼中却没有泪水。
她仰起头透过窗子看天上的星星,那星空啊,她永远看不厌,因为她的儿子在那里。农场夜晚的风很大,她入睡前常会听到醬薇花瓣被风扯落的声音。
“妈妈,我想种株蔷薇,浅红色的蔷薇!”宋沂摇晃着她的手,“可我的零用钱不够,醬薇苗好贵!”
她笑着给他一些钱,整整一下午,她都坐在墙前看他挖坑、裁苗、浇水。他干得很不错,虽然才五岁,但他比同龄的孩子聪明得多,他是她独一无二的沂儿。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那张稚气的脸庞,满脸笑容沾上的泥巴,都如此可爱。她将他抱起来,母子在温柔的阳光下分享彼此的快乐。
电话铃声在一个黄昏响起,声音如潮水爱施没了静寂。她拿起听筒,是一个陌生男子。“林女士吗?政府邀请您参加一个新闻发布会,您的儿子宋沂也将出席——作为在遥远星球作战的英雄。您会为他们而骄傲的!”
不是作为一个战土,而是作为一个儿子。她的沂儿回来了吗?她空荡荡的生活又将被那份独一无二的幸福填满了吗?说起来,她失去他多久了?
“经DNA检测,宋沂被选为地球宇宙舰队第一批特别士兵,现已出发去训练。”在那个蔷薇盛开的下午,一名军官带着一队士兵向她传达了这个命令。
他们在屋内翻查,说是为了保密,一切有关宋沂的东西都要带去。其实她并不介意,没有宋沂,这些东西只不过是一片片残影而已。“这花开得真漂亮啊,是您的儿子种的?”“不,我们家搬来前就有了。”军官点点头,然后收起了宋沂所有的照片,包括链坠里的。
车子已经到了。军官开车过来很久了。她喜欢的是老式敞逢车,沂儿一边开车,边高声唱歌,她坐在后座为他打拍子。风吹过她的头发,也把沂儿的歌声带到遥远的地方。今天她要坐着它去见沂儿。银色的头发梳了一遍又一遍。刚坐好又跳着下来用生锈的园艺剪剪了一大把盛开的蔷薇抱在怀里。“刺手,您小心些。”司机提醒道。
“不会的,沂儿喜欢醬薇。”她幸福地笑着,浅红色的花朵映红了她瘦削的双類。
“我们伟大的基因组合战士终于胜利归来了,他们将首次与人民见面。而且,我们还有幸请到一位伟大的母亲——有请林月女士!”在欢呼声和掌声中,她被一位军人扶上了台。她没有听讲话者说了什么,只是急切张望着,寻找着她的儿他有没有受伤?瘦了?长高了?他在哪里?
他……
几百个,不,确切地说,几千个沂儿排成整齐的方队站在她的面前,迷乱了她昏花的双眼。她的沂儿?不!沂儿是她唯一的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子,她端详着眼前一张张毫无二致的脸庞,手抖得厉害,沂儿的脸是这样子么?他绝不是面无表情的。
“我们采集了您儿子的基因,虽然您的儿子根据保密法隐去,但他使这三千七百名战士获得了更完美的头脑和体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都是您的儿子……”
她没有听到下面的话,她已经不想听任何话。这一刻,她已明白:她的沂儿已经不在了,无论以什么方式都不存在。蒿薇的刺扎进了她的手心和路,她松开手,任那些温柔的浅红色花朵散落一地。在三千七百名“宋沂”的注视下,她的整个世界和久违的泪水一同跌落尘埃。沂儿,你在哪儿……
这是程宇最喜欢的一篇作文,来自一本随便哪个书店都能买到的《满分作文》,-是很厚很大的一本和那本超大的聊斋志异差不多,有五百多页,大概跟个15寸的笔记本差不多大,比麻将还稍微厚一些的样子,程宇本来只是把作文书当作无聊的消遣,却没想到有一天会被这篇作文深深的震撼到。
怎么感觉像走马灯一样把喜欢的东西都说了一遍,哦还有,还有围城里唐晓芙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后面唐晓芙去了重庆,方鸿渐至此再也没有见过他,就像程宇后来仓皇离开她的城市,至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唐晓芙可以说是围城里最貌美最具高光的女性了,外貌描写大概是不需要化妆也比别的女子化了妆更有气色,是那种天生丽质的靓丽女子,也有血有肉敢爱敢恨,只是充满了遗憾,最后只能草草离场。
或许也是钱钟书不忍这样完美的女子遭到婚姻的残害吧,孙柔佳在未婚的时候不也是极温婉的女子,结了婚却也只能被逼无奈,像个泼妇,和不爱的人结婚大多会不幸,和爱的人结婚也未必有幸,婚姻需要太多太多,物质和精神都同样要充沛。
围城的结尾,方鸿渐和孙柔佳大吵一架,失魂落魄的想要到重庆去,去找他心中的温柔乡白月光,可最后谁也不知道方鸿渐到底有没有找到唐晓芙,因为故事就从这里结束了,只留个书外的程宇无限怅然。
这世上总是有这样让人怅然若失事情,读书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地铁的温度有时候像冷库,不过好在总算到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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