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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说职业。我是说女人。”
“噢,得啦,”爱丽丝说。“咱们别说那个啦。我给你沏点茶去。”
“别人对我不好的时候,她们可待我不错。我和乔就靠着她们吃饭呢。”
“别跟我说那个啦。”
“什么时候我快拉饥荒了,或是需要零花钱,我就能在她们的脑袋上随便干上一整天。”
“别说了,我说过了。我不想听这个,也不想知道她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你要不要茶?”
“要。好吧。干吗不呢?你怎么就不能听呢?”
“噢。男人。龌龊的生活。她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斗吗?你给她们做头发的时候,就不怕她们可能开斗吗?”
“只在她们清醒的时候做。”维奥莱特笑了。
“哦,那好吧。”
“她们分享男人,和他们斗,也为了他们互相斗。”
“哪个女人也不应该那样生活。”
“对。哪个女人也不应该。”
“真要命。”爱丽丝咂着嘴。“让我胃里直翻腾。”她倒了茶,然后端起茶杯和茶碟,看着维奥莱特,踌躇着。
“你要是在他杀她之前发现了他们的事,会杀了她吗?”
“我不晓得。”
爱丽丝把茶递给她。“我搞不懂像你这样的女人。带刀子的女人。”她拎起一件长袖衬衫,把它在熨衣板上铺平。
“我不是生来就带刀子的。”
“没错,可你捡起了一把刀。”
“你从来没干过吗?”维奥莱特将茶水吹得起了涟漪。
“不,我从来没干过。就是我丈夫跑掉的时候,我也没这么干过。可你呢。你甚至连一个值当的敌人都没有。值当你杀害的人。你捡起了一把刀子,去侮辱一个死去的姑娘。”
爵士乐 第三章3(2)
“可那样更好,不是吗?伤害早就做下了。”
“她又不是敌人。”
“噢,是的,她是。她是我的敌人。当时我不知道那事的时候是,现在还是。”
“为什么?因为她又年轻又漂亮,把你男人抢走了?”
维奥莱特呷着茶,没有回答。她们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将谈话转向了琐事,转向了生活的窘困。这时维奥莱特对爱丽丝·曼弗雷德说:“你不会吗?你不会为了你的男人去斗吗?”
于童年时代撒下种子,此后每天有雨露滋润,恐惧已经在她血管中发芽长大了。她这辈子满脑子都是战争的念头,恐惧聚集在里面,盛开成另一种东西。现在,爱丽丝看着这个女人,她所听到的问题就好像玩具枪砰的一响。
在斯普林菲尔德的某个地方,只剩下了牙齿。也许有头骨,也许没有。她如果挖得够深,扯开表层,她就能断定牙齿肯定在那里。嘴唇没有了,不能让她像从前那样同另一个女人一起分享了。手指没有了,不能像他托起别人的屁股那样,来托起她的屁股了。现在只有牙齿露出来,再不会有那样的微笑,让她说什么:“选择吧。”他作了选择。
她跟维奥莱特讲的是真话。她从没有拾起过一把刀子。她忽略不说的——那此时澎湃着向她涌回的——也同样是真实的:七个月里的日日夜夜,她,爱丽丝·曼弗雷德,嗜血如命。不是他的血。噢,不是。对于他,她已经打算好了,准备往他的汽车马达里掺糖,用剪刀剪断他的领带,烧掉他的外套,砍烂他的鞋子,撕碎他的袜子。用恶劣的、孩子气的暴力行为来给他捣乱,提醒他。但是没有血。她的焦渴留给了在另一个女人血管里循环的鲜红液体。用一把冰锥子扎进去再拔出来,就能得到它。把一根晾衣绳套上她的脖子,再使出全部力气来勒,爱丽丝能让她吐出血来吗?然而,她最喜欢的那个在夜里“扑通”一声掉进她枕头里的梦,是梦见自己跨上一匹马,骑着它找到那个独自赶路的女人,催马飞奔起来,一直把她踏在四只铁蹄下面,然后再一次又一次跑回来,直到什么都不剩下,只有路上狼藉的尘土标志着那个骚货曾经在那儿存在过。
他作了选择;她也要这样做。七个月来的每个晚上,她都骑着一匹她从没拥有过、也不知道怎样驾驭的马儿,驰过一个女人,一个冬天穿白鞋子、笑起来声音大得像个孩子、而且从没见过结婚证书的女人抽搐、柔软的身体,此后,也许——也许她会做出点出格的事。可是七个月过后,她不得不选择别的东西了。他最喜欢的外套、领带、衬衫。她们建议她不要浪费鞋子。谁也看不见。可是袜子呢?一定要给他穿上袜子吗?当然了,殡仪馆的人说。袜子,当然了。送葬者中有一个是她诅咒和憎恨的敌人,正在往棺材上摆白玫瑰花,还剔掉了一朵和她裙子一个颜色的——这又有什么区别呢。三十年了,他在斯普林菲尔德变成了牙齿,不论是她还是那个穿着不合时宜的裙子的送葬者对此都无可奈何。
爱丽丝将熨压的烙铁“嗵”地扔下。“你不知道丧失是怎么回事,”她说。对自己的话,她同那个一大早坐在她的熨衣板旁边、戴着帽子的女人听得一样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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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 第四章(1)
那顶从额头上往后推去的帽子,让维奥莱特显出一副疯疯傻傻的模样。爱丽丝·曼弗雷德请她喝了茶,茶叶的镇静作用并没有持续多久。随后,她坐在杂货铺里,一边用麦管吸着麦芽奶昔,一边寻思,到底那另一个维奥莱特会是谁,披着她的皮在大都会里奔波,透过她的眼睛向外偷窥,看见了别的东西。在一个地方,她看到一把寂寞的椅子像个孤儿一样被遗弃在临河的带状公园里,而那另一个维奥莱特看到的则是薄冰怎样使围栏的黑柱子闪射出一种武器般的光。在汽车站上,她排在队尾,注意到一个孩子冰凉的手腕从一件太短的、捡人剩的外套里露出来,那个维奥莱特却“噌”地抢到一个白女人前面,在迟到了四分钟的电车上占到了座位。要是她扭过头,不去注意透过餐馆的窗户向她看来看去的面孔,那个维奥莱特就会听见厚玻璃板在三月凛冽的风中毕剥作响。她忘记了开锁时钥匙朝哪边拧;那个维奥莱特不仅知道那把刀子在鹦鹉笼子里而不是在厨房的抽屉里,那个维奥莱特还记得她不记得的事:几个星期之前用那把刀子从鹦鹉的爪子和嘴上刮下大理石粉。她找那把刀子已经找了一个月。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把它弄到哪儿去了。可是那个维奥莱特知道,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它。还知道丧礼将在哪里举行,尽管回头一想,它也只能在两个地点中的一个举行。然而,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是两个地点中的哪一个,并准时赶到了那儿。刚好在盖棺盖之前,在要昏倒的人们昏倒了、穿白裙子的女人们正给他们扇扇子的当儿。那些抬棺人,与死者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们——从死去的姑娘中学班级里来的,新剃了头,戴着雪白的手套——也聚到了一起;他们先是聚成六个人的死疙瘩,然后分成两列,每列三个人,从后面集合的地方沿着通道走过来,围住了棺材。就是这些人,那个维奥莱特必须把他们推到一边,好让自己挤进身去。他们的确动弹了。闪到了一边,心想,也许这是个什么急于表达的临别示爱之举,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也可能会忘记那张叫人珍爱的安眠的脸庞呢。抬棺人在她下手之前看到了刀子。她还没有搞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抬棺人小伙子们强壮的手——这些手指节强健,是抬大理石和钢条练就的,把雪团捏得像子弹一样有力练就的,多年来用球棒把棒球击过小汽车前盖、击到高墙围着的宅院里面,甚至打进敞开的窗户、打进住在四层以上的人们关着的窗户练就的;小伙子们攀上高架铁路桥的铁栏杆时这些手能经住他子们整个身体的重量——这些手就伸向了刀子。她已经有至少一个月没看见这把刀子了,现在却惊奇地发现它正指着那个姑娘傲慢、神秘的脸。
刀子飞了出去,在她的耳垂下面扎出一个小坑,就像皮肤上的一个褶子,根本算不上破相。她本可以就此罢休:耳垂下面留道褶子,可是那个维奥莱特不满意,她几乎跟那些双手强壮的抬棺人小伙子打了起来,而且有的是时间对付他们。他们得马上忘掉这是个五十岁的女人,穿着件毛领外套,帽子拉得这么低、遮住了右眼,能否看见教堂的门都成问题,就更别说瞅准地方下刀子了。他们得放弃这一辈子受到的尊敬长辈的教育了。其中有从老辈人那里得到的教诲,这些老人用颜色浅得像牛奶一般的眼睛紧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评头品足,还彼此议论纷纷。一些教诲是从年纪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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