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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接下来要连续三个月跟随导师进行学习,原本就处于自己舒适圈内的人,如果一开始就选择了自己的舒适圈,表现得好就能轻易夺得导师的关注,在之后的三十二强晋级赛中,也更容易拿到这位导师的支持。
同理,如果一开始选择的导师所在不是自己的舒适圈,就意味着要努力展示自我,甚至还要将一切推翻重来。
这样一来,貌似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毕竟人的记忆是会跟随时间逐渐消逝的,导师们也不过只是人,当然也遵循这一记忆规则。三个月看起来好像很长,但要记住每一位选手——要知道这可是52名选手——并清楚其特色与问题所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利用好记忆规则,在这一轮中就尤为重要。
是选择先在自己的舒适圈内发展,夺得导师的目光与关注,以及深刻的印象呢……还是选择先去非舒适圈,慢慢努力爬上来,指望导师有一天能够发现自己的努力,并对自己产生深刻的印象呢?
聪明的人,已然有了选择。
场上所有选手都觉得居禾一定会选择芙维斯。
因为歌唱,正是居禾的强项,也就是他的舒适圈。
而如果选择去非舒适圈努力并等待导师终有一天看到自己——在很多选手看来,这都是十分不切实际的。因为导师一开始就会被“优生”吸引目光并倾注关注,还有多少人会真正做到,在关注“优生”之余,再去关注一下“差生”呢?
这实在是太低概率。
于是所有人屏住了呼吸,都等待着居禾说出芙维斯的名字。
但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在这种平静的情况下发生了:“芙维斯老师对我来说一定很有帮助,所以我选择——许以念老师。”
“什么?!”
“他疯了吧,他哪里来的自信?”
“他擅长的事情不是唱歌吗?这是打算要从头开始,学演戏?”
“总感觉应该是炒作……”
无论是观众,还是选手,都开始有了窃窃私语的声音。
但与其说是窃窃私语,倒不如说是光明正大的议论。毕竟议论声实在是太大了,就算是在导师座位上的许以念,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许以念也很好奇,居禾为什么会选择自己。
是因为初选的时候,自己给了他最关键的绿灯?还是因为初选的时候自己说出了他以前唱古典歌曲的事实,造成了一定性质上的引流,所以他对自己有所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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