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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得走。
他一向喜怒形于色,常衡也立马看出了他的想法,突然一把掐住孟梨的手臂,让人面向自己。孟梨慌里慌张地摇头,赶紧道:“我,我不走,我哪里都不去!”
他百般向常衡保证,就差举起三根手指,对天发毒誓了。常衡定定审视了他片刻,冷风吹得白色的发带翩飞,飘逸冷清得像坟头的魂幡。
良久之后,才帮孟梨穿了衣服。
二人来到了离此地最近的镇子,暂且落脚。
自从窗户纸被捅破后,常衡彻底不装了,行事也没什么顾忌,在他看来,阿梨就是属于他的,他比任何人都有资格和阿梨耳鬓厮磨。
夜里要睡同一张床,盖同一张被子,枕同一个枕头……哦不,孟梨不需要枕枕头,常衡的胳膊,胸口,甚至是肚子和腿,浑身都是孟梨的枕头,孟梨想枕他哪里都没问题。
常衡自从还俗后,就开始没节制了,每夜都要拉着孟梨做半宿,把人做得昏昏沉沉,眼皮子直耷拉,一点劲儿都没有了,才会停。
但他只是停下了,并不出来,就这么让孟梨咬着睡一夜。
翌日孟梨醒来时,泪水早就干涸了,如同一层白蜡,凝结在表面,似要将两人牢牢地焊在一起,任凭何人何事,都无法将两人分开。
孟梨羞愤欲死,多次推搡捶打常衡,让他别这样,稍稍克制一点,年纪轻轻的,别这么点灯熬油,再把身体给掏空了。可常衡不说话,就用那双清澈明净的眼眸,定定地凝视着他,孟梨从他的眼眸中,看见一个面若桃花,娇羞无比的少年面容,错愕好久,觉得,这真的是我吗?
我生得这般妖媚的么?
眼波流转间,怎么跟会拉丝的糖浆似的?
昨夜是不是哭了很久?眼眶尚有些红,脸上还有清晰的泪痕,唇角也微微破损,泛起异样娇艳的殷红。
真像是被男人玩|坏了的狐媚子,狐狸精,又娇又艳。
在常衡的目光注视下,孟梨居然羞愧得无地自容,竟生出一种是他主动勾引男人的错觉。
孟梨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你,你真的那么喜欢我呀?”
“嗯。”常衡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那你说,你爱我。”孟梨眼神躲闪,羞得又开始双手捂脸。
“我爱你。”常衡按住他的手,不允许他躲,望着那双明艳多情的桃花眼,一字一顿往外吐,“我爱孟梨。”
可是,既然常衡都说爱他了,那小系统怎么还不出现,自己也还不能回家呢?
孟梨十分迷茫,开始苦思冥想。吃饭在想,出去玩也在想,哪怕和常衡夜里抱在一起睡觉,还在想这个问题。
他想,比起爱他,常衡或许更爱的是他的身体,爱到泥足深陷,无法自拔。连孟梨的手指,不小心被划出一条小小的血口,常衡也会心疼不已,抓着他的手,轻轻吹气。
也或许,爱得还不够深,不够深啊。
可孟梨绞尽脑汁,也想不透,到底还要怎么样,才能爱得够深,为此,他趁常衡不注意,偷摸买了本春宫图,打算私底下好好学习。
可他一向外强中干,思想上是猛虎,行动上是绵羊,不是很能放得开,悟性也不高,那些个讨好取悦男人的手段,怎么也学不会,有时候还容易弄巧成拙,惹得常衡哈哈大笑。
常衡笑够了,才道:“阿梨,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你不必费尽心思,学那些东西来讨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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