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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刘远他们作为原来韩国的子民,对这位君主同样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三个人关系铁,私底下交换一下看法没所谓,刘许二人从过军,安正还是官府里的人,都比寻常庶民多了几分见识,安正就叹道:&ldo;想当年六国未灭之时,齐国有稷下学宫,百家争鸣,不以言定罪,可现在,竟出了这焚书之举,难道自此之后,天底下只有法家一家之言独霸天下?&rdo;
许众芳将酒一饮而尽,他是粗人,感慨自然也和他不一样:&ldo;当初我与大兄戍边,军中有个弟兄,本是楚国大商出身,谁知秦君灭楚,将商人发为市籍,说他们是不轨之民,我们回来的时候,那位弟兄还没法归家,据说不日便要改戍长城,秦君暴、政,遭殃的可不止一家两家!若不是大兄心眼多,人缘好,贿赂上官,假作残疾,得以脱身,我们只怕也要同往呢!&rdo;
刘桢倚靠在父亲怀里,听到这里就问:&ldo;阿叔,难道朝廷没有规定服役期满便可退役么?&rdo;
许众芳哈哈一笑:&ldo;有是有,可得等到年满五十六,只怕到那时我与你阿父都发摇齿落了,还不能回来看你呢!&rdo;
刘桢暗暗叹了口气,万里长城何其伟大,后人视为奇迹,但参与修建的当事人可不这么觉得,谁愿意离家千里,被征调到那种地方去干活,还可能永远回不来?
她还记得以前去爬长城,当时的长城已经不是秦长城,而是后来的朝代补修的,然后就听见旁边的游客说,要是能穿越回秦代看看当时的长城,就算当个修长城的士卒民夫,他也愿意。
现在刘桢觉得那个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前她根本没那感受,现在,作为刘远的女儿,她绝对不想让自己老爹去当什么铸就伟大奇迹的螺丝钉。
秦朝不是不超前,而是太超前了,嬴政大爷实在太能折腾,想把上百年才能干完的事情一口气就给干完了,可能吗?就像前面那个吃饭的比喻,大家本来就跟不上他的步伐,还被一再压迫,忍无可忍,当然就无须再忍了,等他一死,大家没了头顶的大山,各路造反的也就风起云涌了。
不过现在,老百姓觉得还能忍,所以私底下发发牢骚也就算了。
三人又聊了一通,无非是以前韩王如何如何,现在秦君却如何如何,其实七雄并存时,老百姓的日子也未必真就那么好过,只不过现在的感受更坏,大家反而都怀念起了从前。
刘桢听了一阵,有点昏昏欲睡,但她仍是打叠起精神,问:&ldo;安叔父,你能不能借我一卷书?&rdo;
安正诧异:&ldo;你要书作甚?&rdo;
刘远倒是帮她回答了:&ldo;这小女子想要认字。&rdo;
安正笑道:&ldo;大兄不喜读书,阿桢倒是与你不同。&rdo;
刘远哈哈一笑:&ldo;她这是像她大父,不像我!&rdo;
安正又问刘桢:&ldo;阿桢,你为何想要认字?&rdo;
刘桢道:&ldo;大兄能上乡学,我却不能,心里很羡慕,叔父能帮我吗?&rdo;
安正又微笑道:&ldo;我幼时去过你家,你大父那里有不少藏书,怎的你不向大父借,反倒跟我借,再说光有书,无人教你读,你知道怎么念吗?&rdo;
说起这个,刘振就想叹气,其实她借书没有别的,真是为了认字,要不说她穿越也没找个好时代,现在甚至还不流行宋体字,人家普遍用的是大篆,就是在刘桢看来像天书一样的文字。
前两年李斯发明了小篆,开始取代大篆,变成官方文件上通用字体,结果因为书写起来慢,又用了隶书作为注脚补充,饶是如此,许多典籍上面依旧是用大篆书写的,想看懂,首先就得先学认字。
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
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
&ldo;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rdo;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
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ldo;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rdo;
又对刘远道:&ldo;大兄,阿桢冰雪聪明,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儿,将来定有大造化。&rdo;
刘远摸摸女儿的发辫,有点为人父的得意:&ldo;阿桢自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rdo;
接下来大人们的话题就转到今年的农收上面去了,刘远没有田地,但是许众芳跟安正家里都有点薄田,秋收之后他们也会时不时地接济刘家,虽然不多,但对刘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安正在县里任职,虽然只是个管仓库的小官,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了不得了,但他一点都没嫌弃刘远的家境,依旧跟刘远兄弟相称,刘桢深深觉得自己的老爹真是交了两个好兄弟。
在大父家没能办成的事情,现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刘桢很满意,心神松弛下来,加上早上又起得早,她很快又困了,连什么时候睡过去都不知道。
小孩子多觉,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晚上。刘桢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外头天早就黑下来了,床榻硬得硌人,不过睡了五年早就习惯了。
为了省钱,屋里没有点油灯,她伸了个懒腰,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又借着外头照进来的月光,发现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小碗猪耳朵,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这是老爹见自己刚才没有吃,所以特意留给她的。
不过猪耳朵那么咸,光吃这个也吃不饱,刘桢走出小屋,走向厨房,果不其然发现大锅里还有一些冷掉的豆粥。
她生起柴火,准备把粥热一热。
豆粥已经放置了很久,火生起来之后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加热,刘桢蹲在那里,一边往灶眼里添着柴火,一边发呆。
来到这里五年了,她的眼界受困于这个消息不通的小地方,虽然知道是在秦朝,但是清贫安稳的生活麻痹了她的思想,让刘桢一直觉得这种安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是今天父亲和两位叔父的话给了她不小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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