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狼妖,在《封妖录》里面的记载不少,陆疯对这玩意也不算是陌生。
魔身,乃是一个魔修的完整形态,这是因为早期的魔修经过操魂师对其灵魂进行裁剪和缝接,使得自身的灵魂并不完整,从而使得难以束缚肉体,肉体没有了正常灵魂的束缚,便开始自主性的爆发增长,生出一个畸形怪状的部位,使得这个部位和那被缝合的魔族灵魂契合,所以显得形态比常人要怪异得多。
陆疯对这玩意也不算陌生。
毕竟现在的魔修之路,虽然经过修行的迭代已经产生了正统之类的什么玩意,但是魔身的存在,一直都有延续下来,只是区别在于不同的魔道道统罢了。
而陆疯在面对那些稀奇古怪的魔修之时,大多已经见怪不怪了。
只是眼前的这个……
眼前的这个为何让她如此吃惊呢?
因为眼前的兰庆之,身上并没有多出什么特殊的畸形器官和身体部位,只是……只是毛发的增长,像极了妖族里面狼妖。
狼妖,魔身,这两者任何一种分开,她都不会觉得奇怪。
可合在一起……
却让她想起了《上古奇异录》里面的记载——狼魔。
这是一个不死的魔族,是人族的征战中、恐怖的代名词。
不死魔族,如何诞生,如何毁灭,无人得知,也无从得知。
它就仿佛是在历史苍穹底下的一颗流星。
无数颗星星便是无数个魔族伟绩,每一颗璀璨都代表着每一段辉煌,历史将他们记载,使得那些星星高挂天上,亘古不灭,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功德,记载自己的故事。
而狼魔,不死的魔族,则是魔族天穹下那颗最璀璨的流星。
它源自最古老的魔族之一,可以说,人族的黑暗时代,几乎算是被不死魔族所开启的。
这是最古老的魔族,身上怀着最贪婪,最黑暗,最邪恶的血脉。
它们并不满足于自身的长生,它们追逐于体内最恶劣的欲望,跟随着最本能的杀戮……
于是掀起了一段充满鲜血的黑暗时代。
这个是一场惨无忍睹的杀戮,在鲜血开始流淌之前,人族想不明白为何灾厄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后来,直到不死魔族的传说流传,存活下来的人们才给那个黑暗时代写出了开篇。
写出了开篇,自然也有结尾。
结尾是人族的胜利。
可在胜利的前夕,那群罪魁祸首已经消失无踪。
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早在黑暗时代,那些发动杀戮的不死魔族,那些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早已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
被拒,签下契约,顺便成神 抗战之我是红军最稳战将 穿成反派大佬的漂亮毒妻 末日,我的系统有亿点屌 将门虎女,重生后五个哥哥宠上天 捡个疯批大小姐,商爷沦陷了! 秦王本纪 神明的徽章 快穿:财迷遇上散财童子! 全民修仙:重生后又一个神级天赋 宝可梦,GO! 火影:从万花筒开始征服忍界 宝可梦:我的冠军老婆沙奈朵 抄家流放?我搬空国库辅佐新帝 武技飙升:熟练度修炼系统 盗墓:从九门开始守护 穿越公主:古代生活录 银龙之从破壳到神灵 忍辱三年重返巅峰 有兽焉:时代
我是空间的旅人,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亦是冒险家。另外,我真的很凶,超凶(看封面)!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有自己的观点设定,不喜勿扰!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并不全合理,因为没有实际基础,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
八年前,雷霆古城一夜惊变,少城主秦命押入青云宗为仆,二十万民众赶进大青山为奴。八年后,淬灵入武,修罗觉醒,不屈少年逆天崛起。给我一柄刀,可破苍穹,给我一柄剑,可指霄汉。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当修罗子不死王雷霆战尊古海蛮皇等等一个个封号落在秦命身上,这个一身傲骨的少年踏天而行,带领一众挚友红颜,傲战八...
外门弟子陈宇,体内融入了一颗神魔心脏。心脏,乃生命中枢,人体致命的要害。而对陈宇来说,心脏却是防御最强的一点,并让他拥有赶超妖兽神兽的无限潜力。自此,他踏上一段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玄奇之旅。天才如云之,天骄盖世。宗门林立之,我主沉浮。万族辉煌之,跨界大战。太古悬谜之,神话争锋。我心唯有,永恒!新书,迫切需要推...
当秦奋手机微信摇出了天庭朋友圈,他发现自己的人生变了,但天庭的变化更惊悚。想要金点子,行,拿东西来换,我不挑食。超市,串串香,等一系列熟悉的东西对原有的天庭造成了冲击。秦奋看着天庭的物产,发现自己似乎要发了。种田,数钱,好多事要做。我是先吃蟠桃呢,还是九转金丹。签已过,人品嘛,我很有节操可以吗?求点求收求票票,求包...
...
一种能帮忙泡妞的异能会给主角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奇遇?很简单,进来一看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