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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嗤”一声,长枪入肉。
在浑邪王的骑兵正式开始逃亡之时,孟焕带着铁骑,已经进入到高速冲锋的模式。
先提速者追击后起身的人,强大的势能带着崩山之势,重重的凿进了浑邪王的军阵中。
孟焕毫不客气,一杆长枪出击,或挑,或刺,或冲锋。
所过之处,如入无人之境。
“呜~~”
一声悠长的号角声响起,孟焕瞅准正在吹响牛角号的匈奴斥候,立刻从腰间取下两杆短矛,硬顶着回身劈砍的敌人,两矛中断了求援的号角声。
追击,比迎面突刺要来得更安全。
身后第一排骑士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骑枪的角度,伸手往前一递,便如同针戳气球一样,将身前的敌人刺落下马,化作铁蹄下的泥泞。
“浑邪王!安敢与我一战!!”
听着身后孟焕的叫嚣声,浑邪王根本不敢回转马头,发出一连串问候先祖的怒骂。
“可恨的小贼欺我老无力,但凡本王再能年轻二十岁,本王非要亲手将他挑落下马。”
两方人马一边咬尾追击,一边在慢慢起速中,正在逐渐拉开距离。
军阵交锋,与匈奴人的一拥而上,就在这一点上分出了些许利弊。
论及会战,军阵在缩减自己的触敌面积,惯用局部精锐的轮流顶替,来与敌人做周旋。
可在追击战事之上,反倒是匈奴人那种化整为零的打法,看似乱糟糟,却反而能在运动战与歼灭战之中取得更大的胜利成果。
就比如说现在,一方在逃,另外一方真正起到砍杀和决定性作用的,其实还是第一排精锐甲骑。
军阵的章法就如滔天巨浪,前浪拍击,漏下的敌人便交由二阵、三阵,往后一浪又一浪的冲刷敌阵。
可是当敌军开始奔逃之时,五千人的军团,真正能做出攻击动作的,往往只有一半不到的人数。
左右两侧,一方是李氏就任的左军校尉,一方是郿县白氏家族就任的右军校尉。
二者见着到手的功勋即将逃散,恨不得给战马插上翅膀,追上去把浑邪王给带回来。
“将军,散阵吧!”
“是啊,将军,把阵型散开,能获得多少军功,大家各凭本事!”
听着耳畔两位校尉的声音,孟焕冷着脸,手上动作不停,反问着二人。
“大汉军法,以胜优先,次之则观其战损,刚刚的号角声尔等不曾听见吗?”
“此战已然达成目的,能追上最好,追不上也有功无过,团结休屠部后,吾杀浑邪王如探囊取物,若是中伏,前功尽弃,有过无功!”
孟焕记得,在汉武一朝,卫霍之后,汉武帝还曾培养过一个神奇的外戚大将军。
此人与李广一字之隔,名曰李广利,但是实际二人并无太多血脉关联,人生也无交集,又称贰师将军。
与卫青、霍去病起势一样,汉武帝也曾对他予以厚望,希望他能继续卫霍未完成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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