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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眼间闪过一丝担忧,丹妮丝放下酒瓶,坐到了雷文身边:“虽然知道劝不住你,但我还是想问,就非去不可吗?”
雷文双眉上挑:“是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丹妮丝面上愁容越发浓了:“现在外面的粮价水涨船高,每一百公斤粗麦粉的价格已经涨到了1377银币,超过去年同期的六倍还多!诺德行省马上就要迎来一场大乱,这时候为什么非要去血腥高地,这只会削弱你的实力。”
雷文饮下一口酒滋润着喉咙:“正是因为要乱了,我才必须赶在那之前开赴血腥高地。”
“为什么?”丹妮丝还是不解。
“因为雄鹰领当前太弱了。”雷文双手揉搓酒杯叹了口气:“以目前的领民规模,这一百多常备军就已经是极限了,再多就会拖累整体的经济、建设发展。”
“而粮价涨得如此疯狂,接下来的乱子一定会非常大,到时候凭我手中这点力量根本不足以建功立业。”
“所以,我必须要去血腥高地一趟,将这些新兵磨炼成见过血的精锐!”
丹妮丝眉眼中带着疑惑和一丝疼惜:“你发动一场远征,就是为了迎接下一场战争,连给自己休息的时间都不留,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呢?”
雷文沉默,喝了口酒:“……我想主宰自己的人生。”
丹妮丝瞳孔一缩,也是默然无语,因为她对雷文这句话感同身受。
出身于贫寒之家,从小就要做织工补贴家用,就是因为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所以她才会努力学习识字、学习记账、学习打扮自己。
以此,来实现阶层的跃升。
每一步都是一次豪赌,成功则脱胎换骨,失败就万劫不复。
也许是命运的眷顾,她成功了,所以成为了一位商人;现在,又成为了格里菲斯家族的一员。
但雷文要走的路,远比她艰难得多。
贵族想要晋升,有且只有两条路,最简单的就是去巴结国王。
放弃自己的封地、放弃自己的独立,去舔王室成员的沟子,做一个媚上佞臣,哈巴狗一样等着主人赐下两根带肉的骨头,这也就是所谓的宫廷贵族。
而想要获得实打实的爵位,就必须要走另外一条路,通过战争的考验、经受血与火的洗礼,以此铸就家族的荣光。
雷文显然不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看着丹妮丝陷入沉默,雷文嘴角勾起笑意,凑近过去轻声问道:“想什么呢?”
“在想你要是死在了血腥高地,该给你办什么样的葬礼。”丹妮丝眼睛瞥向一边,没好气地说道。
“那你一定要弄个大一点的棺材。”雷文的手环上她的肩膀,将下巴搁在她的肩窝上深深吸了口气。
感受着耳边雷文的吐息,丹妮丝又羞又痒,却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雷文眼中含着促狭的笑意:“给你自己提前留个位置啊。”
“你……”丹妮丝似嗔非嗔地回头,刚要继续说话,嘴唇却已经被堵住。
她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
噹啷一声,酒杯落在地上,鲜红的酒液染湿地毯。
房间中回荡着粗重的鼻息,披肩被扔到地上,丹妮丝原本白皙的皮肤红得像是煮熟的虾子,一双眼睛蒙上了朦朦水汽,仿佛要融化似的。
她洁白的双臂环着雷文的肩膀。
丝绸睡裙开始出现印记,床单也开始变得褶皱。
雷文的手落在睡裙的下摆,顺着挺直的小腿一路向上,一层鸡皮疙瘩随着睡袍撩开暴露在了空气中。
忽然,丹妮丝紧紧握住了雷文的手腕,她的胸膛还在剧烈起伏,脸上潮红未褪,带着水意的眼睛却满是坚定:“不行……”
并没有强求突破底线,雷文将头凑上去想要继续深吻,却被丹妮丝用手指拦住,这一下真的让他有些恼火:“为什么,就因为你是我的叔母?”
他话中带着几丝揶揄和嘲讽。
“别这么和我说话。”丹妮丝语气稍显凌厉,轻轻撕咬着嘴唇,然后又放缓了声音:“……我是个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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