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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第五,将中国队作为这届杯赛的名誉冠军,并授予与世无争的精神文明奖。

第六,国际足际在其官方网站及各国主要媒体上发明声明,向中国足协表示道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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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抚伤,实行革命的强盗主义

左腰部起痒,起先以为并不当回事,拿五指耙挠挠,再胡乱地涂些药。可是一天两天并不见好,不仅不见好,反而加倍地痒了。痒虫们兵分前后两路,沿腰部挥师向右,大肆蚕食优良肌肤。不时象针尖一样地扎痛,撩起衣服请人看,说是起疹子了。皮下的肋骨又跟着起哄,一阵阵隐隐地疼。疼和痒并肩作战携手折磨,使我白天不得安身,晚上不得安眠。

那晚酒桌上提起此事,工会老王细问症状,料定是蛇蛋疮。他见我嬉皮笑脸不当回事,便板起老脸,严正指出,蛇蛋疮成带状生长,没长对头还能治好,若是长对了头,就完完。而且,即便治好了也有后遗症,一个疹子一个窟窿。在民间,此病有高人专治,用烟袋油涂,或画,但这样的人已经很难找。他警告我,如果还想继续活下去,就不要再耽误了,赶紧先上医院。对于老王的这些说法,我本来还将信将疑,同桌的人都说老王学过医,都极力附和他,我不得不当真了。我虽生猛,但一腰眼的窟窿妨碍亲密接触,这对我杀伤力太大!

翌日,二事不做,乖乖地上医院。我到这地方工作一年多了,上医院还是头一次。是当地的最大的医院,门面和院子都大的出奇,很好地配合了他们的地位和名声。走进医院,救死扶伤之类的标语花花绿绿,加上医务工作者进进出出都是一脸地严肃认真,其中的一两张脸上居然还挂着哭一般的微笑,使我深感自己亏得有病,不然也是要自残的,好巴不得有个借口,来瞧瞧他们这百年不遇的灿烂。

挂了号,上二楼找皮肤科。楼梯道比较暗,感觉象黑松林。一边的白墙黑渍点点,充分说明医院不仅拖地,而且拖地人的技术一定超过武士耍棍。扶手却不敢扶,因为觉得它至少一个世纪末被认真擦过,即便擦了,又怎能免得了武士耍棍时的风吹雨打呢?还有,虽然我不扶,不代表其他的病人也不扶,扶来扶去,灰不溜秋的扶手便成了病菌博物馆。我不得不佩服医院,他们在过道上暗藏机关,使来者不经意中便可无病生病、小病加重,医院的生意自然兴隆起来。

皮肤科。一中年白大褂坐诊。桌前的长条椅上坐着病人,我在他们的后面坐下来。

白大褂给我前面的人看病,不管什么病总先问一声“带多少钱”?看病不问病,直接问钱,这使我觉到这位仁兄直爽得可爱。回想起有的医生,问冷问热问疼问痒,尽在主题边上绕,假正经,大不爽。

白大褂看我时,例外地没问我钱的事。也许是看了我病历上的“单位”是“银行”,就象看到一头猪;比较明显地肥,他便无需多费口舌;只顾拿刀宰就是了。

我主动告诉他症状。他叫我掀起衣服,目光闪电般一扫便确诊:“带状泡疹,”他说。“先吃药,不好再来。”眨眼之间已书就病历和处方,并随手仍给我。我还没怎么反映过来,病已经看结束了,真乃神速!以这样的工作效率,就算全县人民同时生病,想必也经不住他看的。

高人给我开了三种药,我开始一丝不苟地吃它们。本以为药到病除,附身的鬼魅会慢慢地离我而去,不料连吃了几天,腰眼的蛇胆疮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发肆虐,可怜我这小腰就剩肚脐眼向左数寸尚且好皮好肉了。疹子出的更多,针扎般地更疼,而那种奇痒,叫我恨不得把肉撕开。这使我不得不怀疑,白大褂给我吃的到底是药还是肥料?!

工会老王来了。听了我的情况,拿医生开给我的药盒子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吃惊地告诉我,医生开给我的三样药中,一样是对症药,另两样并不对症。我有点不信。他指药盒上的说明书给我看,果然,所主治的病与我的疮几乎风马牛不相及。我惊恐得无以言说!他存心要取我的性命么?当然不是。老王告诉我,它们是两种新药,虽不对我的疮症,但价格高,回扣多,对白大褂的心病。

老王又告诉我,我上医院的时候,疮已经箍过一半以上的腰,应该说已经很重,就算三种药都十分的对症,也很难有什么效果,必须挂水,而且要大剂量挂水。白大褂所以光给我吃药不给我挂水,不是不知道其严重性,不过是用他奇妙的医技,在鬼门关前表演猫捉老鼠的游戏,把我的病拖重了再拖重,把医疗期延长了再延长,实现用医用药的最大化,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作为一名党员,我对于一名医务工作者的猫捉老鼠的奇技是不该有任何怀疑的,哪怕有怀疑的念头都十二分地可耻。但我毕竟没有参加过魔鬼训练,捂着眼睛外加摇头也打不消怕的念头,怕他稍一失手,眨眼之间便送我进了阴间的门。他无所谓,有的是鼠源,我却永永远远地拜拜了!

就在带状疱疹即将长对头的时候,老王终于打听到民间的土郎中。我差不多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找到土郎中。棚屋中的土郎中用墨汁在疱疹上涂涂,口中念念咒语,就叫我回去了,而且真就慢慢好了。我千恩万谢,送些礼金和香烟;烟留下了,钱坚决不收。由此,我想到医院里那些穿着白大褂的劫匪,两相对比,不得不叹气又摇头,并且,恨不得把脖子都摇折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独舞者

良园是中年人晨练的舞厅,本没有多少故事可说。那天,来了个独舞者,情况就变了。是个中年男人。他没有舞伴,然而煞有介事,一个人空架着膀子蹁蹁起舞。舞厅里全部成双成对,独舞者的怪异行为显得十分滑稽,十分可笑。侯老先生的《跳舞迷》是抱过椅子练舞的,但那必竟是练,不是上场跳。独舞者连椅子也扔了,神经病似的抱着个空人起舞,也实在太出奇出格了。最初我是拿定他找不到舞伴的。我的想法是:舞厅里男多女少比例失调,男舞者请不到女伴也是常有的事。惨是惨了点,但可以缩在边上啊,何苦还要跳将出来丢人现眼呢?独舞者很自然地成了全部舞者嘲弄的对象。每见他跳梁小丑的样子,没有人能忍住不投以鄙夷的目光,也有吹口哨或哈哈笑之的。我与妻配对。虽经努力克制,但还是忍不住称他为“单干户”。我说“单干户怎么还不来”,或说“单干户来了”,妻便会心一笑。独舞者,成为优雅舞曲中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

然而,独舞者似乎没有看到、没在听到这一切。他旁若无人、日复一日的独舞着,根本不把我们和我们的嘲弄放在眼里。嘴角的蔑视轻微而真切。头微微地仰着,目光在拥挤的头顶之上射向高远。他的执着和自信,反倒使我对他的可笑性产生了怀疑,他坚持的越久,我的怀疑就越深。我开始反思,开始冷静地观察和分析。独舞者真的可怜到请不到舞伴吗?不象。独舞者高佻英俊,舞技娴熟,在舞厅中,当属白马王子系列,该是抢手货才对,怎么会坐冷板凳呢?而且,我又发现常有女士主动请他,但不可思议的是,似乎都惨遭婉拒。我的自信终于崩溃了。我对独舞者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他的印象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是的,独舞者,他至少是个勇者吧?

三步四步是要男女合伙的,这是规距,可他就是不守这个规距。他天马行空,我行我素,独往独来,不媚俗,不跟风,不顺大溜,走自己的路,办自己的事,跳自己的舞,具有独特的个性和执着的人格魅力。他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不在乎别人喜欢或者不喜欢。他以自己的喜好为喜好,扎扎实实,活在自己的生命里。他是那么不可更改,坚守自己的舞蹈理念,勇往直前,一任嘲弄的火烧,平静如止水,沉稳如石雕。他面对攻讦和非理,不计较,不争辩,恪守沉默是金,胸襟宽阔如大海,容纳百川。与他的离经叛道的胆识相比,我显得怎样的卑微呵!我有独舞者的勇气吗?我敢在一片嘲笑声中架着膀子独舞吗?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跳舞时总东张西望,研究有没有人笑话自己。从不跳自己不十分精熟的舞步,怕出丑。畏首畏尾,甚至不敢第一个上场。我的心理那么脆弱,一点点异样目光对我都是致命的打击。我循规蹈矩,舞厅内外,均习惯于按部就班,在程式的后面亦步亦趋。我痛恨平庸,又没有勇气突破平庸。结果是:沸腾的热血总在胸中沸腾,创造的热望总在脑海创造;追求和理想,大志和雄心,被紧紧地反锁着,聊以*的,只剩下那日日扒在窗口张望到的未来了。独舞者的高大勇猛有如鸿鹄,压迫我成为渺小的燕雀。

独舞者,他是一个真正的舞者么?

身材匀称白杨般挺拔,舞动起来柔美而有弹性仿佛一身软骨,是个受过专门训练的跳舞的坯子。他的气质儒雅、高贵,眼神虽有几分忧伤,也仿佛走出宫庭的王子。他虽然独舞,但看得出舞技出神入化。交谊舞起源于贵族宫庭,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丰富优美的姿体艺术语言,但在落入民间成为灰姑娘的时候,尤其是落入中国民间成为中国灰姑娘的时候,已经被大大简化、俗化了,跳舞几乎演变成了走路:慢三慢四相当于饭后散步,中三中四与步行上下班差不多,而快三快四,那实际上就是慢跑。交谊舞的简化、俗化与其功能的异化有关,如良园,舞友来的首要目的是晨练而不是别的,步伐与动作自然努力紧扣这一主题。但独舞者不,在缓缓旋转的的人群中间,他一枝独秀,超凡脱俗如驴群中的一匹枣红大马。也许,百年前的宫庭舞会刚刚结束,他仅仅换了一身褂裤就来到良园了。或者,他是直接从宫庭舞会一路舞进良园的,不然,他的舞姿和节拍为什么和逝去的宫庭舞会那么连贯、那么一脉相承呢?使华尔兹沉稳起伏如有大波大浪的舞技至少在良园已经失传,但独舞者却奇迹般地演示着,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那虚无女伴落地长裙飞旋起来的风力。舞者可分上、中、下三品,下品会走基本舞步,每曲一步到底、一式到底。中品知道手、眼、身、步并用,会玩各种花样了,但始终在艺术的门槛之外徘徊。良园中绝大部分舞者属于这下、中两品之列。上品者,集舞之大成也,在掌握了华尔兹、狐步、探戈、伦巴、恰恰等各舞种的绝技之后,融会贯通,揉合升华,汇总成一团精魂。独舞者,是唯一达到这上品境界的舞王么?曲高和寡,良园虽舞者如云,却没有人能配合他的高深造诣。也许,他曾经多次尝试,与许多看起来技艺尚好的女士配合,希望能在舞艺塔尖上找到和者,可是他失败了,她们不是踩他的脚就是带起来十分拐扭、沉重,与她们跳舞他感到太累甚至痛苦。他甚至找不到一个悟性强的来传帮带么?他不得不放弃努力了,不得不选择独舞了,在很高的境界上,孤独地享受他那不可言说的巨大欢娱。

独舞者,他在追寻曾经有过的梦么?

他是有过伴的,他们是那么珠连璧合,举手投足,一招一式,已经达到惊人的默契。当这种默契无以复加之后,他们就在精神和肉体上成为一个整体了。只要他们一站到一起,只要音乐响起,他们立即进入陶醉状态,时间消失了,空间消失了,体态和份量也没有了,只有两个灵魂,象符头和符干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音符,在舞厅里飘飘而行。作为舞伴,他们已经刻骨铭心,不可或缺,不可取代。不幸的是,他们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行拆开了。他成了一只孤雁。他曾走遍天涯海角么?一万次的追寻她,一万次地呼唤她,可是她,她在那儿呢?他绝望了,不再寻找。他回到良园,回到他们共舞的地方,在这里,至少,他还能看到她的影子,感到她残留的芳香的气息。对于他,这里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更温暖。每天,别人牵着真人起舞,他则与一个影子配对。他仍然感受到默契,感受到陶醉,但这种默契和陶醉已经融入深深的伤感之中。他也试图离开影子,重新配对,但是他做不到,不管和谁配对,他都找不到感觉,他都三心二意,不是踩别人,就是被人踩,享受不到一点点的快乐。他知道,他与那个影子已经分不开了,他也就任命地固守她。春去冬来,风雨无阻。如果不来晨练,他将一天手足无措。即使病了,跳不起来了,他也知足地坐在边上,与他的影子相依,捏一捏她那虚无的手,听一听她那无声的甜蜜的耳语。

我离开良园已经几年了,舞厅的一切都慢慢从视野中消失,空空荡荡中,唯有独舞者,在孤独地飞旋,飞旋。。。

三块钱的历程

星期六,女儿从学校回家。晚饭后一家三口去看望父母。我住城南,父母住城北,相距七华里的样子。本想散步去的,昏暗的路灯下,不急不慢说说笑笑相挽而去,最是天伦之乐了。可我走了没几步,便有倦意,--整天疲于奔命,这很正常。

见我疲倦,妻和女儿便招来一轮人力三轮。是个年轻人,浑身脏兮兮的,必定是乡下来的穷人。告诉他去的地方,问价。他答“三块”。这是个实价。近年来,下岗工人多,乡下进城的多,街上的三轮更多。你不拉他拉,价钱越压越低。三块钱,七里地,这价格比我们预想的还要低,我们便不好意思再还价,虽然我们有还价的习惯。

三轮车精腿细瓜,而我们一家三口均微胖,我与妻坐上去车箱便满了,快赶上我高的女儿便只好坐我们俩的腿上。三轮车明显是不堪重负,走起来咯吱咯吱地响,似乎随时有断裂的危险。那蹬车人的瘦俏的背影也十分吃力,屁股不沾坐子,立着身子踩车,把全身的重量全部集中到脚踏上,勉强把车子起动,并缓缓向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他的背影扭动着,十分艰难。

他踩着沉重的负担,以全部的力量,与来自路面的巨大的阻力作不屈的抗争。

我想,他该有妻了,也许和我一样,也有儿女了。他所以那么执着,他所以踩不动了还要踩下去,那一定与来自远方的那些牵挂有关吧?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动物只为自己活着,人更可能为别人活着!

路边是一些点着白炽灯的小摊子,卖馒头烧饼的,卖卤菜的,卖各种小吃的,买的人虽已稀落,但他们眼巴巴地,还在等待那一星半点的希望。飘来一些肉的香味,面食的香味,但不知道拉我们的这年轻的车夫是否用了晚餐。我推想是没有的。这就是说,空肚子在拉胞肚子了。

电杆们用细长的臂把路灯提在路中,点亮一团一团昏黄的光明,电杆与电杆之间则渐趋暗黑。车夫拉着我们,在暗黑与昏黄中穿行,缓慢而艰难。走到路灯下时,我们看他的灰衫被越来越多地汗湿,越来越多地往背上贴,露出一块一块的黑。又传来他大口喘息的声音。我于是开始内疚:他的一背的汗就值三块钱么?他大口的喘息就值三块钱么?远方的那些对他的祁盼就值三块钱么?我,我们一家,是不是残忍地,在剥削一个弱小无助的劳动者呢?我每天翘着二郎腿便可获取正当收入百元,这公平吗?

路上有一座桥,要上坡。我们要求下来走,叫他空车骑到桥中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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