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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第一次休息了,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了。但这次应该是我停留最久的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生老病死,感受疾病与死亡的恐惧。这或许并不是一种很坏的体验,因为他在陪着我。
我在很多世界流浪过,我只能说流浪,因为我没有归属感,我对那些世界的归属感,只是属于那具躯体,不是属于我这个灵魂的。灵魂是不会有感知的,只有躯体才会拥有。当然,这不是哲学,这是科学。时间过多的消磨,总会让灵魂生厌,我们总要去一个世界重新拥有流浪下去的活力。遇见他,的确是这个世界的意外之喜。
我见过不得志的反派,贪婪无度的主角,又或者脑子不正常的配角,这些对于我来说太常见了。也太普通了,而我只是过来度假的,过来晒一晒太阳,感受一些不用努力的感觉的。他经常开着小电瓶过来卖画,还特别喜欢一边开小电瓶一边哼着歌,怪好笑的。他不像一个炮灰,倒像是一个正常的人。
但是又有所不一样,他对于事物的欲望没有那么的强烈,他喜欢在太阳好的时候到处骑着小电驴在城市里溜达,也喜欢在下雨的时候窝在家里,躺在床上睡觉。这也是我后来和他在一起之后才慢慢了解到的。一开始我注意到他只是因为,他穿着拖鞋来这里,似乎一点都没有艺术家的感觉,也不像一个画家。
只是符合一点,大概就是他说的贫民窟的气质吧。但是他又不是畏畏缩缩地走上来,而是很平常地过来,很平常地讨价还价,然后眨着眼睛,发挥自己的外貌优势,看起来还是怪好玩的。这或许就是鲜活的气息吧。
那天晚上我坐在小电瓶后面抱住他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我喜欢他这个原因。我一直坚信,喜欢是有原因的,而恨与讨厌不需要。我一直在慢悠悠地找这个原因,在这一刻我突然找到了。他的声音和风声一起吹到了我心中宽阔的原野上,吹响了呼吸的声音。是灵魂呼吸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那天晚上的月亮不够圆,才让我想那么多,又或许是那天晚上的风太大。这些并不是那么的重要,我喜欢他,因为我喜欢自由的气息。他很温柔,只是看不出来,他会不经意地关照你,也会偶尔地自恋一下,表达一下自己的可爱。他对自己精心雕琢又不加修饰。这或许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我眷恋这一刻的感觉。
我终归还是要走的,只是他属于这个世界。他不属于我。但他永远是我的西尔芙。最后一天离开这个世界前,我只是送了他一个吻,晚安吻。他摸了摸已经花白的头发,说了一句,“我果然还是那么帅。”然后牵着我的手,勾勾我的掌心。我闭上眼睛,回忆了很多事情,到了这一刻,一切都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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